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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麗 在邪惡迫害下,在不清醒的時候,我做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派出所寫過的“二不保證”作廢。別人在我不知道情況下寫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書面材料全部作廢。徹底糾正自己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有行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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