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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顯芳 為了證實大法,2000年去北京,後被關進縣看守所。在此聲明,我在看守所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作廢。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以後證實大法的過程中精進,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9/868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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