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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畢翠芬 在99年7.20江氏集團的非法迫害下,由於自己學法少、執著心重,違心的寫了“不煉功”保證,總認為雖然寫“保證書”我在家一樣煉,沒想到這樣是不符合一個修煉人的標準,現認識到:寫“保證書”是聽從了舊勢力安排,自己的做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壓力下所寫全部作廢。今後認真學法,加倍彌補,做大法弟子應做好的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0/87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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