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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霞 我95年得法,得法前我是一個癌症患者,通過煉功,身心獲得了健康。就這樣我堅持煉功。99年7.20江××集團舖天蓋地的迫害,肆意抓捕大法弟子,警察多次到我家騷擾,在2001年4月11日,派出所4、5個警察到我家用萬能鑰匙打開門,拿走師父講法一本,第二天綁架了我,問我書是誰給我的,我沒告訴他們,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說15天放人,結果超期關押不放,告訴我家人不拿錢就不放人,家�堮酗F8000元錢,我要聲明這樣做是不符合大法的。我要堅定的修煉下去,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0/870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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