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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寧新菊

    我在2000年4月中旬,被非法拘留並轉入洗腦班快二個月,在丈夫酒後腸粘連手術病危時,婆婆、兒子等家人天天哭著要我見丈夫一面,全家老小、親戚等二十幾人軟硬兼施,打、罵、哭,外加邪惡、國安、派出所、610等人每天非法審訊,要我寫“三書”,並晚上要我們跑步,不許睡覺等高壓下,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放不下情的執著,知道自己是最正的最好的,沒犯法,在關鍵時刻經不住考驗,思想不在法上,並理智不清的寫了《大圓滿法》最後一段,修煉人的標準當“保證”給邪惡,想快出去。但邪惡說不行,要重寫“三條”,第二遍我還沒寫“三條”,還不行。第三遍玩筆頭花招,加了一句“上前不外出上訪”,以為這樣還可以,因他們管得這麼緊,也出去不了。由於這種想法,被邪惡鑽了空子,說“還不行!加一句罵師父的話。”我拒絕。婆婆沒辦法在“保證書”上加一句。我回去後悲痛慾絕,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真修弟子的光榮稱號。我經過學法後,一定堅修大法到底!我嚴正聲明,在正法修煉過程中,我所寫的和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全部作廢!並加倍彌補,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家屬所寫的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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