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潘太貴

    我96年得法,下面將我在大法修煉中做的錯事寫出來聲明作廢。1、1999年7.20期間,單位針對法輪功大搞人人過關,寫“保證書”。我是黨員,單位領導天天找我談話,在會上點我的名,在這種黑色恐怖下,我沒有頂住壓力,違心的寫了“保證書”。2、2000年11月底,在邪惡迫害最嚴重的時候,我女兒刻板做真像資料被抓進派出所關了起來,由於沒有放下兒女之情,怕女兒勞教(最後拘留15天),怕抄家,在這種怕心的驅使下,把家中師父的講法錄像帶錄音帶燒燬了。在這裡我對我所做的錯事向師父請罪,弟子對不起您的苦心救度,同時我也堅決不承認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聲明我的一切錯誤行為作廢。今後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學法,努力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放下一切執著與人心,抓緊救度眾生,牢記大法弟子的使命,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