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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明森

    我1996年得法。2001年因講真像被非法拘留。由於自己正念不足,不願在看守所遭罪,怕去勞教,加上猶大的誘惑,自己有意無意的邪悟了,被迫寫了“悔過書”。背叛了師父,給大法造成了很壞的影響,現在想來悔恨莫及。儘管自己通過學法很快歸正了自己,走出了誤區,重新走上了修煉大法的路,但仍覺得無顏面對師父!現在慈悲的師父為了不落下一個弟子,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原來與舊勢力的簽約也不承認,所以我嚴正聲明,無論是在看守所,還是在其它環境中所寫、所說一切對大法和師父有損尊嚴的所謂“悔過書”統統作廢。並將繼續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用大法約束自己的言行,用智慧講清真象,用一切可利用的時間發正念,用修煉正法的成果報答師父苦度之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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