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徐掛香

    我在2001年一次被抓到派出所審問,我甚麼也沒說,但是當時出現了身體不適被送到了醫院。在醫院派出的惡警也不知道寫的甚麼內容,讓我按手印,並且簽了名,現在後悔當時我也沒看內容,怎麼就簽了字呢?不也是配和邪惡了嗎,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了嗎。現在我嚴正聲明無論甚麼內容所簽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還有當時派出所片警領著委員會他們寫的內容讓我愛人簽字,我愛人也沒看就簽了。現在我嚴正聲明作廢。我決心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