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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徐嘉聲

    2001年元月被天安門公安分局綁架,並被判刑四年。這期間被強迫洗腦後,對法輪大法產生了懷疑,寫了“四書”,做過“典型發言”,並說了些不該說的話。回來後也沒有深刻的認識,並總是千方百計的找理由,掩蓋自己邪悟的心。後來學習了師父新的講法和同修的幫助,才清醒的認識到大法修煉是嚴肅的,帶著私心和怕心,去順應邪惡,是違背大法的,是不合格的大法弟子。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寫所做的全部作廢!我將珍惜最後的時間,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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