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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維香

    我是一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大法弟子。監獄裡為了洗腦法輪大法弟子,使大法弟子配合邪惡勢力的安排,經常採取一系列的強制措施,如:大批鬥、不讓睡覺、利用刑事犯人打罵、關小號、綁死人床(固定)等。我所在的大隊強行給我洗腦,把我綁在死人床上,綁了七天。在承受不住的情況下向邪惡勢力妥協了,寫了不該寫的東西。為此,我要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東西是在迫害與壓力中寫下的,這都不是我真實的想法,現在聲明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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