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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民珍 我由於沒學好法,被邪惡鑽了空子,被非法判刑一年。到勞教所後,聽信了邪惡的流言,讓邪惡牽著鼻子走,被迫寫了“二書”。回家後有怕心,後經過功友的幫助,頭腦清醒了認識到應該振作起來,堅定修煉,走好大法弟子的路,才對得起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知道錯了,跌到了爬起來,繼續精進實修,抓緊時間做好三件事。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1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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