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馬清、高義明

    我是去年11月依法進京證實大法的,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月,後被家人取保候審出來。由家人看管,至今不准我上班。在公安人員及家人的各種壓力下和自己急需要工作的執著心驅使下,我被逼寫了“悔過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悔恨不已。我在此聲明“悔過書”作廢,我要重新回到正法中來,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