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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周艷玲

    2000年12月18日,我和兩名同修再次進京上訪後,派出所的人讓我寫“保證書”,並威脅我說:“如果不寫保證書,所有親朋好友都要受到株連!”當時我認識不清,認為寫也無所謂,回家該學法、煉功還和以前一樣。於是,我寫了“保證書”,後來認識到這是錯誤的!大法弟子不應該這樣,現在聲明所寫一切“保證書”作廢。要堅信大法,精進實修,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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