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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朱嗣蓮

    2004年4月6日上午,市公安分局國安大隊突然來到我家中把我的大法書、經文(以前的經文)錄音講法帶,煉功帶、真像光盤,全部抄走。還有我的電話通訊錄也抄走,並把我強制關押到國安大隊詢問。詢問時在邪惡迫害下我思想波動厲害,並帶著怕心把不該說的事說出來了,當邪惡問到我,我到一同修家中去看到了大法真像資料沒有?我不加思考的說“看到了”,(其實在家中沒有抄到真像資料),在問到我同修給了我甚麼資料時,我又說給了兩年前的老經文。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甚麼時候都要頭腦清醒把自己當作修煉人,而我沒有做到,沒有認識到自己說出來了正好給邪惡找到了迫害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依據。在平時生活環境中,沒有做到“以法為師”認真學好法,嚴格要求自己,帶著爭鬥心做事,當同修被邪惡迫害抓走後,我單位已通知我,領導還特意到家中來叫我注意安全,當時由於執著心強還給領導爭,認為自己和同修沒有做不好的事。其實師父已經在點悟我、看護我。就這樣在主意識不清不強,不理智的執著心驅使下,在4月7日下午承認了邪惡對我的迫害,並簽了名,按了手印。我的行為已經給大法和同修造成損失,加大了同修魔難,給自己造成了罪業。回到家中後,冷靜下來,前後思考,經過同修幫助,向內找。才認識到自己由於平時學法不深,沒真正做到“真善忍”。今後去掉執著,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三件事,彌補自己對大法的損失,清去自己的罪業,不辜負師父對我的苦度。我現在聲明2004年4月7日在公安分局國安大隊的有損大法的言行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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