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宋玉梅

    我是98年3月修煉法輪大法的,受益無窮。99年7.20邪惡開始鎮壓,迫害大法,我與一同修在2000年12月25日上京證實大法,由於不理智在火車站就被便衣特務鑽了空子,非法關押市第一看守所。到2001年1月22日(年三十)當地派出所,把我們接回單位時,讓我們在一張表上簽名是“三不”,當時我看表上沒寫“不讓煉”或與“大法決裂”等字樣,我們就簽了。直到最近(8月23日)在明慧週刊看到一同修寫的“修煉是嚴肅的也談嚴正聲明不是簡單形式”一文引發我思考:過去一直認為自己在派出所、看守所任何場所,對任何人從沒有說過“不煉”而心安理得。現在認識到在邪惡的“三不”簽名沒站在法理上、配合了邪惡,是向邪惡妥協,做了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決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損失,給自己留下污點,我決心做好師尊對我們要求的三件事,歸正自己維護大法的聖潔,徹底與舊勢力決裂,走正正法進程的每一步。特此聲明2001年1月22日在“三不”簽名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