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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覃作珍

    2000年3月,我第一次去北京國家信訪辦證實大法。我將要說的話填寫在他們發的表格上,他們就把我抓起來送回家鄉,關進看守所十幾天,在釋放的那一天做了筆錄,公安人員問我:“以後不再出去,不再練了,是不是?”在邪惡的逼迫下,我違心地點了一下頭,“嗯”了一聲。。這時我的眼淚不斷地往下掉,自己當時認為是受了委屈,後來才認識到,是我明白的一面知道是自己的點頭及“嗯”的一聲,是造成自己修煉路上的一個黑點,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堅信,是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也是自己學法不深、正念不足造成的。我要全盤否定它,決不配合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我慎重聲明:“我當時所說的話、點的頭和簽的字全部作廢!”我要彌補自己的過失,按師尊所教導的“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抓緊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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