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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桂芳 由於我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邪惡非法勞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致使自己在被邪惡迫害時做了違心的事情。自己對自己在當初沒有做好的地方始終不能原諒。在此我鄭重聲明:所有在壓力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將在餘下的時間盡最大的努力做好師父吩咐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彌補損失。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的眾生,最大限度的完成自己的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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