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李桂芳

    由於我修煉法輪大法,曾被邪惡非法勞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致使自己在被邪惡迫害時做了違心的事情。自己對自己在當初沒有做好的地方始終不能原諒。在此我鄭重聲明:所有在壓力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我將在餘下的時間盡最大的努力做好師父吩咐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彌補損失。修好自己,救度更多的眾生,最大限度的完成自己的使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