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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長根

    我在97年6月有緣得法,在修煉中我過去的一切壞的東西都去掉了,改變很大,受益很深。99年7月20日以來,邪惡之首江××開始對大法進行瘋狂鎮壓。2001年7月邪惡的干警對我進行了非法的抄家和綁架,非法關押我40多天。在邪惡干警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證”徹底作廢。在今後修煉的道路上,我要做好師父教給的三件事,堅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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