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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開放

    我97年底開始修煉大法。2002年9月26日,我被洗腦班強制帶走,直到11月28日又被送到勞教所判2年勞教,在邪惡的各種殘酷迫害下,被迫寫了對大法不敬的“文字”。現特此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在以後的修煉中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按照師父的正法要求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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