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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元瓊 我於2000年4月25日參加集體煉功學法,被鄉派出所強行綁架到鄉政府。並強迫我在寫有“不煉功”的紙上按手印。由於我當時學法差,怕心重,在邪惡的淫威下按了手印。這是對大法也是對自己不負責的行為。在此嚴正聲明,我在邪惡的強迫下,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到底,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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