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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呂晶 2001年我給縣公安局打電話講真象,要求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時,被非法抓捕。由於有人心的執著,回家心切,就在警察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我現在認識到那是修煉的污點,所以提出我在警察寫好的“保證書”上簽的字在此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救度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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