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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靜宜

    99年7.20邪惡舖天蓋地打壓下來的時候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這突如其來的打壓沒有思想準備,不知如何應付,用常人的觀念做了一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恩師的錯事:當時我住處的管理單位、工作單位,還有派出所像過篩子一樣的輪流找我談話。我堂堂正正面對他們,並向他們洪法。後來他們又逼我交書。為了洪法當時家中存了不少書,叫孩子轉移出去一部份,剩下的不交就會被抄家。後來我工作單位的領導又來找我,並拿了一張印好的表,裡面規定幾條:“不再遊行示威、不靜坐、不鬧事、不煉功”。我又向他們洪法,並表示要永遠煉下去。他們說:“我理解你,在家煉吧”。又說:“在表上簽上字,還得把書交出來,不然看這形勢不會算完”。據說當時我也是被捕名單中的一個,我並沒有害怕並做好了安排。反過來又想,那表格中的幾條大部份我們沒有做,我們是堂堂正正的上訪。如果真的被抄家那損失會更大,不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用了常人觀念的失與得做了決定,簽了字,並交了幾本書,更多的是交了一些洪法材料。令人痛心的是其中還有師父的法和論語以及法輪圖等。我於2001年3月曾寫過一次“嚴正聲明”,當時寫得簡單,用的是曾用名。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負責,為了去掉這最後的執著,我必須再次鄭重的嚴肅的聲明:以前所簽字的內容全部作廢。並痛心的向偉大的師尊叩首、合十謝罪懺悔,用這最有限的時間加倍彌補,為此付出我的一切在所不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2/87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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