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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瓊琳 我2001年5月在區看守所,同年底在派出所寫的“不煉功”的“保證書”作廢。我在當時心�媟Q的,我應該出去煉功學法,做向世人講真像正法的事,不應該呆在裡面,在邪惡面前不能說真話,所以我在“保證書”前面寫的法輪大法好,我受益很多,最後違心的寫了一句“不煉了”。我寫了“不煉了”這幾個字心�堣@直不安,非常難受,覺得對不起師父。我今後一定努力按師父的教誨,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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