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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發玉 我是98年6月28日有幸得法,從此我每天學法、煉功,使我身心受益。但在99年7.20開始邪惡對大法的非法鎮壓後,我鎮的鎮長、副鎮長、派出所惡警等經常到我家進行惡劣威脅,抄家。在2003年6月的一次抄家中,把我家的坐墊,收錄機及我的煉功帶都抄走了,還逼我與大法決裂和大罵師父,我堅決的拒絕。最後他們又用停我兒子在外地的工作來威脅我,因我兒子有怕心,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代替我簽了名,還有在2001年逼我簽的字,現聲明作廢。今後在大法的進程中,加倍彌補,勇猛精進,堅修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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