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顏麗傑

    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在經歷勞教所迫害時邪悟,做了許多助紂為虐的事情。參與了給學員洗腦、向當地公安檢討、寫入黨申請書等事,背叛了師父與大法,深感痛悔,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污點和恥辱。經過這段時間的學法和同修切磋,我看到了自己的根本執著。我現在鄭重的聲明:在勞教所期間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繼續做一名大法弟子該做的事。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