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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鄭明華

    我是一名在校高中學生,1996年有幸得法。內心對大法深信不疑,日常生活中也能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道德心身得到淨化。從99年7.20到今天,始終不曾相信過媒體的謊言,也時常向別人講清真象。但曾因怕心重,對派出所的人寫過“檢討”,說過違心的“不煉大法”的話。現在明白大法的偉大和嚴肅,悔恨不已。決心全心修煉法輪大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一切,同時嚴正聲明:過去所說、所做的一切有損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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