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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杏棉

    我於98年得法,由於不精進,對法理認識不清,在關鍵時刻放不下人的情、面子,走不出人來。曾經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不應該、絕不能做的事,愧對大法,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現嚴正聲明,自99年7.20至2001年期間所簽過的字、寫的“保證書”(包括家屬替寫的在內)、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一定精進實修,做好證實法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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