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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萬鳳 我因修煉法輪佛法,於2001年5月28日被區公安分局、公司非法拘捕,在壓力下被迫接受洗腦。出來後,通過學法,深感自己愧對師父及受我影響“幫教”的同修,佛恩浩蕩,師父慈悲,給我又一次改過的機會,我要聽師父的話,徹底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以法為師,堅定不移的走回家的路。為此特嚴正聲明,在勞教期間所說、所寫的“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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