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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秀臻

    我於2003年6月因發傳單和大法資料被抓並被非法判一年勞教。在勞教所內大法弟子被強迫參加洗腦班、誹謗師父和大法、寫“三書”、不許和任何人說話、不讓上廁所和干有毒的活。我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時讓別人給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和傷害師父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今後更要抓緊時間實修,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6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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