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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肖宏 我無法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悔恨之心,很長時間以來一直處於自責之中不能自拔,有時甚至會自暴自棄,現在我能夠再次看到法,回到大法的修煉中來,是師父的對我的慈悲。因此,我要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不是我真心的,徹底作廢。從現在起,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自己以前對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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