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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殿菊 自99年7.20之後,由於某些執著心未去,在邪惡勢力迫害下,違心的簽下了所謂的“不再修煉的保證書”。我對不起師尊的苦度,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痛定思痛,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被迫與邪惡勢力所簽的一切協議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每一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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