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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花 因自己學法不精進,有怕心、親情困惑,於2001年以前在派出所、居委會寫好了“不學法、不煉功、不上北京”的字條上簽了我的名,向邪惡低了頭,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我現在認識到自己錯了,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緊跟師父修煉,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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