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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寶妮 我於1997年開始修煉,在修煉中嚴格按照大法標準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1999年7.20以後,政府強迫我們不准修煉,單位還強迫我們寫了“悔過書”。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堅修大法到底,精進不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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