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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宗元

    懷著一顆極其慚愧、負罪的心情,我向敬愛的師尊請罪。到今天我才醒悟自己的罪過,我是98年10月份得法的,當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開始的時候,我們單位在退休辦招集退休大法弟子交書、表態、簽名,我當時向邪惡承認了我是大法弟子,簽了名,交兩盤煉功帶。在2002年7月份公安處的警察到我家把師父的法像強行拿走,我沒保護好師父的法像,這等於向邪惡屈服,背叛師尊、背叛大法,這是何等之罪,過去我還不認識,學了師父的新經文《也棒喝》,經同修的提醒,我才覺得事態嚴重,我嚴正聲明99年7.20後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在走向通往神的路上我一定做到:正念正行,堅修大法緊隨師。更加努力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以我的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3/87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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