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徐雅芳

    我是1996年得法的大法弟子,由於當時學法不深,不透,悟性較差,愛99年7.20迫害中配合了邪惡,現在回憶起來,真是極端的錯誤行為和悟性太差的表現。事情是這樣的:當時居委會挨家挨戶的調查誰是煉法輪功的,沒到我家時我就自告奮勇的說:“咋的,我還煉了呢!也沒犯法。”當時居委會就把名字給記下了。深挖了一下思想的根子,是顯示心理在作怪,叫邪惡鑽了個空子。想起來真後悔呀!帶來了麻煩。自報自己是煉功的沒隔兩天居委主任就拿來了別人寫好的“保證書”上邊還有人簽的字,讓我簽,我當時說:“簽就簽”有甚麼了不起,沒加任何思索配合了邪惡,在已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後來派出所也打電話來,單位也找我,但我都沒向他們低頭。而向單位找的人講了善惡有報的事情。後來通過同修的切磋,雖然我一直堅修大法,但在磨難初期,畢竟是學法不深,悟性差堅定程度不夠。我經過反思,認識到決不能有一絲一念的配合邪惡。嚴正聲明簽字作廢!聲明:以前在居委會,派出所替簽的甚麼,單位委派簽的停發工資的“保證書”等一律統統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