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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宋平秀

    我由於長期抱著一個無所謂的觀念,沒有嚴肅的把自己溶於法中,學法不精進,被邪惡迫害,非法判了刑。又被送勞教所,放不下生死,放不下人,還有人根本的執著,至使我違心的向邪惡妥協,並幫別人寫了不該寫的東西,給自己的修煉留下了深深的污點,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我做了錯事,處於痛苦中。是偉大慈悲的師尊慈悲我,呵護我,給我機會,鼓勵我走好每一步。然而根本的執著還是沒有放下,9月26日講真像救世人,被邪惡舉報,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並送回國安大隊,人心促使配合了派出所和國安大隊的干警,非法傳訊我,蓋了手印。凡是不符合法上的所說、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蓋的手印作廢。按照師父的法歸正自己,堂堂正正的做真修弟子,走好正法之路,平平穩穩的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正念永存。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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