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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海艷 我2000年7月因病危學大法,病痊癒。2000年11月去北京證實法半路被抓,遭非法關押10多天,受盡殘酷折磨,被幾個惡人打得尿在身上。10多天後被縣公安局劫到看守所非法關押7個多月,遭手腳鏈銬、惡警用腳踩等刑罰。後被非法判勞教1年半,於2001年7月被非法送入勞教所。在勞教期間,受盡各種迫害和矇騙,被迫寫下了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我於2001年12月從勞教所回到兒子家住,縣“610”辦和公安交待我家人對我監視和教管,沒有人身自由。一直到2002年11月我才得以重新回到大法修煉路上來。現嚴正聲明:自己在被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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