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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翟樹田

    2001年,我在縣辦的邪惡洗腦基地,寫了“不進京上訪的保證”,2003年春又寫了“一個月內不出本縣縣城的保證”,當時我想:沒事,反正我沒寫大法一個字,實際是我內心深處還有怕心,真恨自己悟性太差,關鍵時刻不能在法上認識問題,我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不起同修。我是一個合法公民,我合法上訪,是我的權利。我哪兒都可以去。為此我嚴正聲明向他們寫的一切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助師正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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