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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素珍

    我於98年5月份得法,得法後使我的身心都得到了健康,並出現了很多奇蹟。99年7.20江××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10月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抓進看守所。公安局的一個親戚怕影響他的前途,背著我給寫了“保證書”。在十六大期間家人又代我寫了“保證書”,這意味著和舊勢力是一夥的,就歸它管。通過學法,認識到它的嚴重性,我要堅決和舊勢力決裂。特此聲明:以上兩次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今後我要精進,努力做好老師說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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