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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劉安慧

    99.7.20邪惡大面積迫害大法時,我的一切行為、邪悟(如交大法書,和丈夫在邪惡迫使下,寫了所謂的過關的東西等),及2002年被邪惡非法綁架到該縣看守所,放出的那天說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這一切都是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有怕心造成的。特在此嚴正聲明那所有的一切一律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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