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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惠琴 我94年8月13日得法,得法後天天集體學法煉功,99年7.20以後,有一天居委主任和派出所突然闖入我家,當時我以為是我們家人或是功友,我不防備就給他們把門開了,在他們拿的幾張紙上不知寫的是甚麼內容簽了字。為此特別提出嚴正聲明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的維護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4/874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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