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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史誌輝

    99年7.20我依法上訪之後被邪惡非法關押7天,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就違心的寫了“不上北京,不上訪,不煉功”的“保證”。2001年臘月,大隊委員逼迫我妻子簽字,當時我怕她被邪惡非法抓走,就替他簽了“保證書”。2003年11月,邪惡辦的洗腦班給我妻子洗腦,我為了讓妻子早日回家,向惡人口頭說了對大法不利的話。最近經過學法及同修們的幫助,才真正認識到這是順從了舊勢力的安排。其實主要是沒有認識到自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完成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再加上自己的怕心和私心,給大法抹了黑,深感自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在被邪惡迫害期間所寫所說的不利大法的話一律作廢。今後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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