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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志明

    在這5年的被迫害中,我有許多地方做錯了,被邪惡鑽了空子。99年7.22後,曾和妻子交了2本大法書籍及師尊的法像。2002年3月,因發真像資料被邪惡帶至公安局,曾在詢問筆錄上簽字。同年8月,我在被非法勞教1年期間,違心接受洗腦,寫了“三書”和“思想匯報”。2003年8月回家後儘管在學法煉功,但自己卻一直在抽煙,還曾在邪惡要求的“思想匯報”空白頁上簽字。現在我發出嚴正聲明,自己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按照大法弟子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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