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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文明

    因我母親堅持修煉,去北京證實大法而被非法勞教,我當時不理解修煉,不懂大法就說了誹謗大法的話,這是我做的最大的錯事。後來得法修煉後,又因為人心太重,在跟家人的爭吵中,在氣頭上帶著魔性說了些不該說的話。現在我明白了,為自己以前所做的一切非常後悔。特發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都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堅定實修,勇猛精進的走好修煉之路,做好學法、講真像、發正念三件事,抓緊救度世人,加倍彌補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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