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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菊香

    我於1998年末得法。在99年7月20日邪惡對大法迫害開始後,我單位領導配合邪惡逼迫我放棄修煉,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承認了舊勢力安排,違心的寫了“不修煉的保證”,背離了大法,最近通過學習師父新經文和與同修切磋,對以前自己的錯誤做法有了明確認識,深感自己當時的做法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為挽回損失,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不再修煉”的保證作廢。今後決心加強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5/8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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