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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自義 在2002年5月的一天,惡警突然闖進我家,發現了我隨手學習的大法資料,並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因我有常人的執著,怕把老伴嚇犯了病,就違心的在搜查證上簽了字,造成了所有的大法書籍和資料被抄。在逼我寫“保證”時,雖然我堅決不寫,但我女兒急著給代寫了“保證書”,警察給簽了名,當時我認為這是他們在偽造,與我無關。通過學法,現在我認識到在搜查證上簽字就是對舊勢力的順從。對別人代寫“保證書”當時沒制止,也是對舊勢力安排的順從和默認,是偏離違背大法的行為。為此,我嚴正聲明這次我的簽字和別人代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我決心放下常人心,破除自身一切舊的觀念,歸正自我,緊跟師尊走好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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