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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艾玉 我今年56歲,98年得法,得法後使我身心健康,受益非淺。99年7.20迫害開始後,我要到北京去正法,走到半路被截住,由於自己正念不足,在邪惡的壓力下,向派出所寫了“保證書”,並摁了手印,背叛了師父,心中一直十分懊悔,現在鄭重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和摁的手印全部作廢。從現在開始重新走入大法修煉,緊隨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師父所講的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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