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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黃波、李連清

    我倆在“十六大”前夕,由於惡人的迫害和干擾,學法意識不深,給派出所簽下了“證明自己在家不去北京”的名,助長了邪惡迫害,現在聲明此次“簽名”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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