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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潘恆昌 我於1996年11月得法,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的一生,去掉了我的一切壞毛病。可是1999年7月20日後,邪惡向我施加壓力,2001年5月15日非法抄我的家,搶走我的大法書,逼迫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和一切“不學不煉”的話全部作廢。從今後我要好好學法,做一個真正的修煉者。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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