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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素霞 99年7月,我和功友一起到北京上訪,半路被警察劫了回來。在派出所,警察讓我們寫“保證”,以後不准上訪,否則不讓回家,我違心的寫了“保證”。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全部作廢。跟隨師尊,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6/87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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